各位毕业生同学:
2023届毕业生的学生证注销工作于6月16日上午09:00—11:15在综合楼325进行,学生携带学生证加盖注销章后返还。
为保证毕业生在注销学生证后仍可以使用最后一次火车票优惠购票,学生按需填写附件中《乘车优惠证明》并于学生证注销时一并提交,学院加盖院系公章及学校教务处公章后于发证当日返回。
注:《乘车优惠证明》上下两联内容相同,可供两个学生使用;打印后按需裁剪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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