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校园招聘(疫情防控期间此条无效)
1. 学生确认实习前,必须填写《软件学院本科生校外实习申请表》,经教务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校园招聘;
2. 学院公布校园招聘公司后,学生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公司,携带证件参加企业宣讲会及笔试;
3. 初始审核通过后,参加公司安排的面试;
4. 经公司最终考核后,出示录用名单,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接收改公司的邀请,确认后签署实习协议,签字盖章后留就业办公室存档;
5. 实习期至少3个月,方可申请实习学分;
6. 实习结束后,学生、公司填写《软件学院本科生就业实习鉴定书》,交回教务办公室,审核通过后(鉴定书签章单位应与学院备案的实习单位一致),可获得实习学分。
(二)个人联系校外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此条无效)
1. 学生确认实习前,必须填写《软件学院本科生校外实习申请表》,经教务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联系实习企业;
2. 企业确认接收实习生后,填写《软件学院本科生实习协议书》并盖章,学生签字后于半个月内返回学院,学院盖章存档(如协议内容有修改,需经教务办公室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签字);
3. 若企业不同意填写《软件学院本科生实习协议书》,而企业有自己的实习协议,则需经教务办公室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盖章留档(如果是双方协议,则需要将复印件留档);
4. 实习期至少3个月,方可申请实习学分;
5. 实习结束后,学生、公司填写《软件学院本科生就业实习鉴定书》,交回教务办公室,审核通过后(鉴定书签章单位应与学院备案的实习单位一致),可获得实习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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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习申请流程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疫情防控期间实践实习工作要求,结合软件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组统一安排部署,现对学院秋季学期所开设的实习实训课程作如下说明。
一、开设方式
本课程在秋季学期、春季学期分别开设,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选课系统中选择其中一个学期的“实习实训”课程,学期末进行课程考核,不可跨学期。
每学期开设“实训”和“科研助手”两种类型,每位学生限选一类,课程清单内全部叫做实习实训课程,还请大家区别开主讲教师。
“实训”由实训基地统一管理,系统中开课教师为陆坤老师。参与实训基地实训项目的同学,每学期期末由实训基地统一将实习学生信息报至教务办公室备案,经教师审核通过的同学,可获得实习学分。
“科研助手”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管理,系统中开课教师为王洁老师。参与科研助手的同学,每学期期末由该门课程助教统一收集实习报告和鉴定书送至教务办公室备案,经审核通过的同学,可获得实习学分。
二、考核方式
“实训”由主讲教师统一组织考核。
“科研助手”由指导教师审核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书,提交课程负责人评阅。
2020-2021学年软件学院本科生实习报告及鉴定书(校内科研助手)资料下载地址:http://ssdut.
三、时间要求
按照教务处统一规定的选课时间进行选课,选课截止后不再进行补选。
实习实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12周)。
四、过程管理
根据主讲教师或指导教师的要求,可采用线下或线上线下混合方式进行指导和学习工作。学生需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及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
“科研助手”在选课之前需联系好指导教师,确定指导教师姓名和实习题目,
未确定指导教师的学生不能选择“科研助手”类型。保研、考研或参加教师实践项目的同学均可选择“科研助手”。
学生每周需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记录到实习报告中。实习过程中如需请假离校,经校内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办理请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