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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软件学院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的通知

2015年03月06日 14:28  点击:[]

关于评选软件学院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的通知

各年级:

关于认真做好2012-2013学年度软件学院十佳学子软件学院学习标兵软件学院社会工作标兵软件学院标兵软件学院文艺标兵软件学院体育标兵软件学院自立自强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如下:

为展现软件学院学子风采,发扬大工优良学风,树立优秀学生典型,激励广大同学励志笃学,刻苦钻研、张扬个性,勇于创新,自觉成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开展具有我院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我院学生赶超先进,努力成才的良好氛围,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发展,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软件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软件学院十佳学子软件学院学习标兵软件学院社会工作标兵软件学院标兵软件学院文艺标兵软件学院体育标兵软件学院自立自强标兵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我院正式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 评选条件

(一)软件学院十佳学子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修养与身心素质优秀。

2、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有自觉成才的动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

3、严于律己,作风严谨,模范遵守学校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旷课等不良现象,成为自律、自强、文明修身的学生代表。

4、积极参加各类各级校园文化活动与实践活动,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优秀,个人事迹突出,有标志性成绩,其奋斗成才的先进事迹为全体大学生做出了表率,为学校整体校园文化建设起到积极带头作用。

5、认真学习专业基本技能,并对所学的专业技能有浓厚兴趣,在专业技能考核中达到规定的要求,且取得相应的专业技能证书。原则上至少获得大连理工大学校三好学生称号。

6、能模范地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二)软件学院学习标兵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身心素质优良。

2、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品行端正,成为勤奋自律的表率。

3、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积极钻研,勇于创新,学风严谨。

4、关心集体,关心社会,积极参加和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类活动。

5、学习上能主动帮助其他同学,具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在学院学风建设中起到积极作用。

6、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理论与技能突出,专业基本技能考核中达到优良,原则上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

7、能模范地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三)软件学院社会工作标兵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学校,积极为学院发展做贡献。      

2、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在学生社会工作及学生活动中有突出组织表现,所在部门取得了较突出成绩。

3、具有较高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文化修养,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学习刻苦、有努力成才的志向,学习成绩优良,各单科成绩优良。

5、工作积极,有一定效绩,热心为同学服务,认真负责,有创新精神。

6、能模范地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原则上获得社会工作奖学金

(四)软件学院标兵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安定团结,遵守法律、法规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德育课成绩优良。

3、专业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努力学习课外科技知识,勇于开拓创新,品德考评良等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2)科技成果获国家专利。

3科技制作、发明、学术论文获得奖励者。

4)获校级以上竞赛一等奖。

4、能模范地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原则上获得奖学金

(五)软件学院文艺标兵

1、热爱祖国,思想道德与意志品质好,个人积极要求进步,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门次。

3、热心并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的各项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活动,并且对这些活动的开展产生积极影响者。

4、在院级文体比赛中获得个人一等奖或前三名,团体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前三名的主要成员。

5、代表学院参加校级以上文体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前三等奖,在团体比赛中获前三名或前三等奖的主要成员。 

6、能模范地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原则上获得文体活动奖学金

(六)软件学院体育标兵

1、热爱祖国,思想道德与意志品质好,个人积极要求进步,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门次。

3、热心并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的各项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活动,并且对这些活动的开展产生积极影响者。

4、在院级文体比赛中获得个人一等奖或前三名,团体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前三名的主要成员。

5、代表学院参加校级以上文体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前三等奖,在团体比赛中获前三名或前三等奖的主要成员。 

6、能模范地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原则上获得文体活动奖学金

(七)软件学院自立自强标兵

1、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学校的各种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思想道德品质与身心素质优良。

2、拥护院自强社章程,执行自强社决议,遵守自强社有关规定。

3、支持自强社工作和参与自强社的活动,拥有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面貌,具有较好的诚信意识和奉献精神。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面对学习和生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起骨干带头作用。

5、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成才动力,学习成绩优异。

6、能模范地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三、评选办法

1、学生本人结合自己的优势上报上述奖项,每名同学最多只能申报其中两项。十佳学子与各项标兵每个级队内进行初评,最终每个级队上报学院每个奖项不超过5人。

2、学院组成评审委员会,在各级队推荐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投票,评选出软件学院十佳学子软件学院学习标兵软件学院社会工作标兵软件学院标兵软件学院文艺标兵软件学院体育标兵软件学院自立自强标兵,每个奖项10人。

3、申报与评审时间:

个人申报、级队初评:1010日到1014

上交评委会审查:1015日,以级队为单位上报材料

学院评选:1015—1016日,评选出软件学院十佳学子软件学院学习标兵软件学院社会工作标兵软件学院标兵软件学院文艺标兵软件学院体育标兵软件学院自立自强标兵

四、评选要求

1、各级队要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要把这次评选工作与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树立良好学风、校风和优化育人环境结合起来。要通过评选活动,在大学生中形成积极进取,争做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的良好氛围,促进学生工作健康发展。

2、评选活动实行三公开原则,即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方法与程序;公开上报先进个人的名单。

3、评选过程要经过基层投票测评,学院综合测评与审定。

4、本着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评选具有模范和榜样作用的大学生标兵。

五、上报材料:

1)填写附件12012-2013学年软件学院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打印版一式一份(A4),同时上交电子文档。填写后的表格格式不允许更改。

2)填写附件22012-2013学年软件学院优秀学生标兵申报汇总表》,以级队为单位汇总成一张表,上交电子版。

3)欲申报的同学于20131012日上午1000前将各项申报材料上交至辅导员老师处。申报的具体要求以级队辅导员老师通知为准。

4)以上材料,1015日下午4点下班前,以级队为单位,上交至学办曲成芳老师处,电子版(以“**级队优秀学生标兵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ssdutjxj@163.com

 

 

 

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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