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软件学院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的通知
各年级:
关于认真做好2012-2013学年度 “软件学院十佳学子”、 “软件学院学习标兵”、“软件学院社会工作标兵”、“软件学院标兵”、“软件学院文艺标兵”、 “软件学院体育标兵”、“软件学院自立自强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如下:
为展现软件学院学子风采,发扬大工优良学风,树立优秀学生典型,激励广大同学励志笃学,刻苦钻研、张扬个性,勇于创新,自觉成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开展具有我院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我院学生“赶超先进,努力成才”的良好氛围,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发展,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软件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 “软件学院十佳学子”、 “软件学院学习标兵”、“软件学院社会工作标兵”、“软件学院标兵”、“软件学院文艺标兵”、 “软件学院体育标兵”、“软件学院自立自强标兵”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我院正式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 评选条件
(一)软件学院十佳学子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修养与身心素质优秀。
2、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有自觉成才的动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
3、严于律己,作风严谨,模范遵守学校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旷课等不良现象,成为自律、自强、文明修身的学生代表。
4、积极参加各类各级校园文化活动与实践活动,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优秀,个人事迹突出,有标志性成绩,其奋斗成才的先进事迹为全体大学生做出了表率,为学校整体校园文化建设起到积极带头作用。
5、认真学习专业基本技能,并对所学的专业技能有浓厚兴趣,在专业技能考核中达到规定的要求,且取得相应的专业技能证书。原则上至少获得大连理工大学”校三好学生”称号。
6、能模范地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二)软件学院学习标兵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身心素质优良。
2、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品行端正,成为勤奋自律的表率。
3、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积极钻研,勇于创新,学风严谨。
4、关心集体,关心社会,积极参加和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类活动。
5、学习上能主动帮助其他同学,具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在学院学风建设中起到积极作用。
6、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理论与技能突出,专业基本技能考核中达到优良,原则上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
7、能模范地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三)软件学院社会工作标兵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学校,积极为学院发展做贡献。
2、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在学生社会工作及学生活动中有突出组织表现,所在部门取得了较突出成绩。
3、具有较高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文化修养,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学习刻苦、有努力成才的志向,学习成绩优良,各单科成绩优良。
5、工作积极,有一定效绩,热心为同学服务,认真负责,有创新精神。
6、能模范地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原则上获得社会工作奖学金
(四)软件学院标兵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安定团结,遵守法律、法规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德育课成绩优良。
3、专业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努力学习课外科技知识,勇于开拓创新,品德考评良等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2)科技成果获国家专利。
(3)“科技制作、发明、学术论文”获得奖励者。
(4)获校级以上竞赛一等奖。
4、能模范地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原则上获得奖学金
(五)软件学院文艺标兵
1、热爱祖国,思想道德与意志品质好,个人积极要求进步,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门次。
3、热心并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的各项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活动,并且对这些活动的开展产生积极影响者。
4、在院级文体比赛中获得个人一等奖或前三名,团体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前三名的主要成员。
5、代表学院参加校级以上文体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前三等奖,在团体比赛中获前三名或前三等奖的主要成员。
6、能模范地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原则上获得文体活动奖学金
(六)软件学院体育标兵
1、热爱祖国,思想道德与意志品质好,个人积极要求进步,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门次。
3、热心并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的各项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活动,并且对这些活动的开展产生积极影响者。
4、在院级文体比赛中获得个人一等奖或前三名,团体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前三名的主要成员。
5、代表学院参加校级以上文体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前三等奖,在团体比赛中获前三名或前三等奖的主要成员。
6、能模范地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原则上获得文体活动奖学金
(七)软件学院自立自强标兵
1、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学校的各种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思想道德品质与身心素质优良。
2、拥护院自强社章程,执行自强社决议,遵守自强社有关规定。
3、支持自强社工作和参与自强社的活动,拥有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面貌,具有较好的诚信意识和奉献精神。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面对学习和生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起骨干带头作用。
5、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成才动力,学习成绩优异。
6、能模范地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三、评选办法
1、学生本人结合自己的优势上报上述奖项,每名同学最多只能申报其中两项。 “十佳学子”与各项标兵每个级队内进行初评,最终每个级队上报学院每个奖项不超过5人。
2、学院组成评审委员会,在各级队推荐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投票,评选出“软件学院十佳学子”、 “软件学院学习标兵”、“软件学院社会工作标兵”、“软件学院标兵”、“软件学院文艺标兵”、 “软件学院体育标兵”、“软件学院自立自强标兵”,每个奖项10人。
3、申报与评审时间:
个人申报、级队初评:10月10日到10月14日
上交评委会审查:10月15日,以级队为单位上报材料
学院评选:10月15日—10月16日,评选出“软件学院十佳学子”、“软件学院学习标兵”、“软件学院社会工作标兵”、“软件学院标兵”、“软件学院文艺标兵”、 “软件学院体育标兵”、“软件学院自立自强标兵”。
四、评选要求
1、各级队要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要把这次评选工作与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树立良好学风、校风和优化育人环境结合起来。要通过评选活动,在大学生中形成积极进取,争做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的良好氛围,促进学生工作健康发展。
2、评选活动实行“三公开”原则,即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方法与程序;公开上报先进个人的名单。
3、评选过程要经过基层投票测评,学院综合测评与审定。
4、本着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评选具有模范和榜样作用的大学生标兵。
五、上报材料:
(1)填写附件1《2012-2013学年软件学院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打印版一式一份(A4),同时上交电子文档。填写后的表格格式不允许更改。
(2)填写附件2《2012-2013学年软件学院优秀学生标兵申报汇总表》,以级队为单位汇总成一张表,上交电子版。
(3)欲申报的同学于2013年10月 12日上午10:00前将各项申报材料上交至辅导员老师处。申报的具体要求以级队辅导员老师通知为准。
(4)以上材料,10月15日下午4点下班前,以级队为单位,上交至学办曲成芳老师处,电子版(以“**级队优秀学生标兵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ssdutjxj@163.com。
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