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贯彻执行中央对港澳、对台工作方针,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3号),现将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港澳台及华侨学生。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奖学金名额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一等:1名、二等:2名、三等:3名
(二)台湾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一等:1名、二等:1名、三等:2名
四、评选安排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相关材料须在11月23日14:00前完成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纸质版材料:需本人签名的专用申请表(附件1、附件2)送至综合楼425。
软件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