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

软件学院关于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的补充条款

2016年06月02日 10:12 李丽丽 点击:[]

    根据2015年11月24日本科生通知内已公布的《软件学院、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关于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的补充条款的公示》相关规定,地址链接:http://ssdut.,为使广大同学更清晰的了解具体内容,现将内容转发如下: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中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及《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结合软件学院实际教学安排,学生参评大一、大二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时须达到每学年获得学分不低于30学分的要求,但学生参评大三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时可不参照此条款。

 

 

 

 

 

                              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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