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

软件学院、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

2016年06月02日 10:09 李丽丽 点击:[]

    根据2015年12月04日本科生通知内已公布的《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及细化条款的公示》相关规定,地址链接:http://202.118.76.242:8080/system/_owners/test31/_webprj/benkeshengpeiyang/bksgl_view.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16&wbnewsid=4861,为使广大同学更清晰的了解具体内容,现将内容转发如下:

 

一、操作流程

1、召开年级会议宣传讲解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申报各类奖项,出具相关证明。

3、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级思想道德民主评定。

4、计算学分平均成绩,公示专业排名。

5、以年级为单位核验证书/证明有效性,并核算各单项积分。

6、在年级内部公示单项积分计算结果及排名。

7、各年级在公示结果核实无误后,在此基础上按照学校奖学金评审要求评出各类奖项。

8、在全院范围内统一公示院系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无误后上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二、操作规范

(一)《2015—2016学年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程序》

1、2013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2010年8月修订),2014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级本科生适用)》(2014年11月修订),2015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年11月修订),公示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件;

2、计算各专业成绩:各专业学生根据教务部门公示的学习成绩进行核算,以一考成绩为准,上报汇总并按专业进行排序;

3、学生自主申报,按专业排序确定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和(二等)候选人;

4、在年级范围内公示最后结果,公示时间2天,日期截止后不再予以更改。

(二)《2015—2016学年精神文明奖学金评选程序》

1、2013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2010年8月修订),2014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级本科生适用)》(2014年11月修订),2015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年11月修订),公示精神文明奖学金评选条件;

2、各班进行第一轮投票表决:通过各班民主讨论,投票选出评议占全班前40%的学生名单;

3、各班进行第二轮投票表决:通过各班民主讨论,在上一轮所选人员中投票选出占全班前20%的学生名单,上一轮选出的其余学生各加2分;

4、各班进行第三轮投票表决:通过各班民主讨论,在上一轮所选人员中投票选出评议占全班前7%的学生名单,加10分,上一轮选出的其余学生各加6分;

5、审定资格:受处分、二考未通过或重修、非校文明寝室成员、班级民主评议排序在后60%等的学生无参评资格;

6、各班级上报评比结果,计算、汇总精神文明分数;

7、在年级范围内公示最终积分结果,公示时间2天,日期截止后不再予以更改;

8、确定候选人。

(三)《2015—2016学年文体活动奖学金评选程序》

1、2013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2010年8月修订),2014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级本科生适用)》(2014年11月修订),2015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年11月修订),公示文体活动奖学金评选条件;

2、学生自主申报,年级内部验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统计申报学生的积分,在年级范围内给予公示;

3、班级间进行互评质疑,核实奖项,并将核实结果上报统计;

4、在年级范围内公示最后结果,公示时间2天,日期截止后不再予以更改;

5、确定候选人。

(四)《2015—2016学年社会工作奖学金评选程序》

1、2013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2010年8月修订),2014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级本科生适用)》(2014年11月修订),2015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年11月修订),公示社会工作奖学金评选条件;

   2014级及之后年级打擂操作方案:

(1)基础分值:根据申报学生的基础分值,按照评选规定人数的120%的比例入围到打擂环节。如遇120%的人员范围内有N人一考不及格,则将打擂人员的范围扩大到120%+N人,继续扩大参与现场打擂的人员范围。(N>=1)

(2)现场打擂分值:满分为10分,最低分为0分。

(3)评审总分计算方法为:

     评审总分=基础分值*0.5+现场打擂分值*0.5

2、学生自主申报年级内部验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统计申报学生的积分,在年级范围内给予公示;

3、班级间进行互评质疑,核实奖项,并将核实结果上报统计;

4、在年级范围内公示最后结果,公示时间2天,日期截止后不再予以更改;

5、确定候选人。

(五)《2015—2016学年奖学金评选程序》

1、2013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2010年8月修订),2014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级本科生适用)》(2014年11月修订),2015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年11月修订),公示奖学金评选条件;

2、学生自主申报,年级内部验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统计申报学生的积分,在年级范围内给予公示;

3、班级间进行互评质疑,核实奖项,并将核实结果上报统计;

4、在年级范围内公示最后结果,公示时间2天,日期截止后不再予以更改;

5、确定候选人。

(六)《2015-2016学年社会实践奖学金评选程序》

1、2013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2010年8月修订),2014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级本科生适用)》(2014年11月修订),2015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年11月修订),公示社会实践奖学金评选条件;

2、学生自主申报,年级内部验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统计申报学生的积分,在年级范围内给予公示;

3、班级间进行互评质疑,核实奖项,并将核实结果上报统计;

4、在年级范围内公示最后结果,公示时间2天,日期截止后不再予以更改;

5、确定候选人。

三、操作细则

(一)精神文明奖学金:

1、各班级开会,辅导员参加监督,进行民主评议。

2、民主评议的原则为:根据该同学的思想觉悟、品德修养、集体观念、社会公德、团结互助、遵规守纪及参加各类学生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二)社会工作奖学金:

根据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评定相应积分。

(三)其他评比细则详见:

1、《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2010年8月修订)

2、《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级本科生适用)》(2014年11月修订)

3、《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年11月修订)

4、《大连理工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

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

 

2016年7月20日

 


上一条: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关于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的补充条款 下一条:软件学院、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细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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