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12月04日本科生通知内已公布的《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及细化条款的公示》相关规定,地址链接:http://202.118.76.242:8080/system/_owners/test31/_webprj/benkeshengpeiyang/bksgl_view.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16&wbnewsid=4861,为使广大同学更清晰的了解具体内容,现将内容转发如下:
一、操作流程
1、召开年级会议宣传讲解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申报各类奖项,出具相关证明。
3、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级思想道德民主评定。
4、计算学分平均成绩,公示专业排名。
5、以年级为单位核验证书/证明有效性,并核算各单项积分。
6、在年级内部公示单项积分计算结果及排名。
7、各年级在公示结果核实无误后,在此基础上按照学校奖学金评审要求评出各类奖项。
8、在全院范围内统一公示院系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无误后上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二、操作规范
(一)《2015—2016学年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程序》
1、2013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2010年8月修订),2014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级本科生适用)》(2014年11月修订),2015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年11月修订),公示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件;
2、计算各专业成绩:各专业学生根据教务部门公示的学习成绩进行核算,以一考成绩为准,上报汇总并按专业进行排序;
3、学生自主申报,按专业排序确定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和(二等)候选人;
4、在年级范围内公示最后结果,公示时间2天,日期截止后不再予以更改。
(二)《2015—2016学年精神文明奖学金评选程序》
1、2013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2010年8月修订),2014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级本科生适用)》(2014年11月修订),2015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年11月修订),公示精神文明奖学金评选条件;
2、各班进行第一轮投票表决:通过各班民主讨论,投票选出评议占全班前40%的学生名单;
3、各班进行第二轮投票表决:通过各班民主讨论,在上一轮所选人员中投票选出占全班前20%的学生名单,上一轮选出的其余学生各加2分;
4、各班进行第三轮投票表决:通过各班民主讨论,在上一轮所选人员中投票选出评议占全班前7%的学生名单,加10分,上一轮选出的其余学生各加6分;
5、审定资格:受处分、二考未通过或重修、非校文明寝室成员、班级民主评议排序在后60%等的学生无参评资格;
6、各班级上报评比结果,计算、汇总精神文明分数;
7、在年级范围内公示最终积分结果,公示时间2天,日期截止后不再予以更改;
8、确定候选人。
(三)《2015—2016学年文体活动奖学金评选程序》
1、2013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2010年8月修订),2014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级本科生适用)》(2014年11月修订),2015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年11月修订),公示文体活动奖学金评选条件;
2、学生自主申报,年级内部验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统计申报学生的积分,在年级范围内给予公示;
3、班级间进行互评质疑,核实奖项,并将核实结果上报统计;
4、在年级范围内公示最后结果,公示时间2天,日期截止后不再予以更改;
5、确定候选人。
(四)《2015—2016学年社会工作奖学金评选程序》
1、2013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2010年8月修订),2014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级本科生适用)》(2014年11月修订),2015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年11月修订),公示社会工作奖学金评选条件;
2014级及之后年级打擂操作方案:
(1)基础分值:根据申报学生的基础分值,按照评选规定人数的120%的比例入围到打擂环节。如遇120%的人员范围内有N人一考不及格,则将打擂人员的范围扩大到120%+N人,继续扩大参与现场打擂的人员范围。(N>=1)
(2)现场打擂分值:满分为10分,最低分为0分。
(3)评审总分计算方法为:
评审总分=基础分值*0.5+现场打擂分值*0.5
2、学生自主申报年级内部验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统计申报学生的积分,在年级范围内给予公示;
3、班级间进行互评质疑,核实奖项,并将核实结果上报统计;
4、在年级范围内公示最后结果,公示时间2天,日期截止后不再予以更改;
5、确定候选人。
(五)《2015—2016学年奖学金评选程序》
1、2013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2010年8月修订),2014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级本科生适用)》(2014年11月修订),2015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年11月修订),公示奖学金评选条件;
2、学生自主申报,年级内部验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统计申报学生的积分,在年级范围内给予公示;
3、班级间进行互评质疑,核实奖项,并将核实结果上报统计;
4、在年级范围内公示最后结果,公示时间2天,日期截止后不再予以更改;
5、确定候选人。
(六)《2015-2016学年社会实践奖学金评选程序》
1、2013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2010年8月修订),2014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级本科生适用)》(2014年11月修订),2015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年11月修订),公示社会实践奖学金评选条件;
2、学生自主申报,年级内部验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统计申报学生的积分,在年级范围内给予公示;
3、班级间进行互评质疑,核实奖项,并将核实结果上报统计;
4、在年级范围内公示最后结果,公示时间2天,日期截止后不再予以更改;
5、确定候选人。
三、操作细则
(一)精神文明奖学金:
1、各班级开会,辅导员参加监督,进行民主评议。
2、民主评议的原则为:根据该同学的思想觉悟、品德修养、集体观念、社会公德、团结互助、遵规守纪及参加各类学生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二)社会工作奖学金:
根据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评定相应积分。
(三)其他评比细则详见:
1、《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2010年8月修订)
2、《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级本科生适用)》(2014年11月修订)
3、《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年11月修订)
4、《大连理工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
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