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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细化条款

2016-06-02 李丽丽 点击:[]

    根据2015年12月04日本科生通知内已公布的《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及细化条款的公示》相关规定,地址链接:http://202.118.76.242:8080/system/_owners/test31/_webprj/benkeshengpeiyang/bksgl_view.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16&wbnewsid=4861,为使广大同学更清晰的了解具体内容,现将内容转发如下: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2007年7月修订)、《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2010年8月修订)、《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级本科生适用)》(2014年11月修订)、《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年11月修订)、以及学校的工作要求,经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讨论,制定如下细化条款作为补充:

一 优秀学生奖学金:

为了更好的鼓励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软件学院申请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额度进行调整,内容如下:

奖励名称

奖励金额

受 奖 面

学习优秀奖学金

一等 1500元/人

学生总数的5%

二等 750元/人

学生总数的15%

精神文明奖学金

600元/人

学生总数的10%

文体活动奖学金

600元/人

学生总数的6%

社会工作奖学金

600元/人

学生总数的6%

奖学金

600元/人

学生总数的4%

社会实践奖学金

600元/人

学生总数的4%

解释与修改:转到其他院系的学生不享受调整后的奖学金额度,仍与学校的奖学金额度保持一致,本条例解释与修改权属于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

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的奖学金金额及受奖面由国际信息软件学院当年政策确定。

二 社会工作奖学金:

1、社团联合会主席满分12分,社团联合会副主席满分8分;各社团社长满分6分,副社长满分5分。

三 奖学金:

1、各级别奖项获特等奖者按照同级别一等奖计算;

2、学生获得专利者,以获得专利证书为准。

3、关于非计算机学科科技类论文不可获得奖学金量化积分。

四 社会实践奖学金:

1、院团委组织的寒暑假社会调查,个人调查报告获院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2、1分;

2、院团委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团队获院一、二、三等奖的实践团队,团队成员每人另加3、2、1分,同一个团队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团队成员只计算一项最高分;

3、获院级社会实践优秀个人一、二、三等奖分别另加3、2、1分。同一个人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只计算一项最高分;

4、以集体或个人名义参加的其他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必须提供相应的单位证明材料以及实践报告,每次活动加1分,累积不超过2分。

五 其他事项

2013级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2010年8月修订)以及学校细化条款、相关通知文件。2014级请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级本科生适用)》(2014年11月修订)。2015级参照请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4年11月修订)。

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

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