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毕业生“立大志、明 大德、成大才、担大任”,落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进一步深化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育人工作,表彰留辽留连、扎根基层、投身重大领域重点行业等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毕业生,激励在校生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现面向2023届毕业生评选“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申报“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需满足以下全部五项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无违纪现象;
(三)学习成绩优良,能按时正常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自我定位合理,职业目标明确,在就业中积极主动,在毕业生中有良好影响;
(五)已落实工作去向并符合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或多种:
1、“留辽留连”就业创业;
2、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就业;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入职部队文职;
4、参加国家和地方组织的选调生及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包括“选调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 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北三市’计划”等;
5、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最急需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引领科技与时代发展的重点单位就业。可参考《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重点引导方向》(见附件 2)。
三、 推荐名额
不超过本科毕业生人数的2%(征兵入伍和选调生不占用以上名额且无名额限制)
四、 “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需通过校园门户-办事中心 -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申请网页端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材料均以办事中心要求为准。学生申报后-辅导员审批-学院审批-学校招生就业处确定,并在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授予“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二)学院将在本年度“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中,择优选择1名同志参评“大连理工大学就业榜样”荣誉称号。
(三)符合申报条件有意向申报的应届毕业生请于5月27日下午17:00前通过校园门户—办事大厅—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申请网页端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材料均以办事大厅要求为准。
(四)所有评审工作所涉及的毕业生就业去向,均以毕业生提交申报时大工就业网的落位信息为准,如发生毕业生实际就业去向与所申报就业去向不符、违约或违纪等情况,学校有权取消已授予的荣誉称号。
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