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校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优秀民族学生典型,展示民族学生精神风貌,现决定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第六届“民族之星”评选活动。
一、 参评对象
大二及以上在校的全日制少数民族本科生,在思想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学业、自立自强、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工作与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
二、 参评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五个认同”;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上学年度所有必修课全部及格;
5.诚实守信,与室友、同学关系融洽,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乐于奉献,乐观向上。
三、 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采用“学生申请、学部(学院)推荐”→“学校初赛”→“学校决赛”的流程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 第一阶段:学生申请,学部(学院)推荐
时间:5月10日—5月15日
要求:各学部(学院)推荐人数不限。
(二) 第二阶段:学校初赛
时间:5月中旬
形式:学校组织评委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审,评选出20名候选人进入决赛阶段。
(三) 第三阶段:学校决赛
时间:5月下旬
形式:学校组织评委现场评审,每名选手现场进行汇报及展示。
四、 表彰奖励
最终评选出大连理工大学第六届“民族之星”10人,大连理工大学第六届“民族之星提名奖”10人,并颁发荣誉证书。第六届“民族之星”获评学生自动获得“民族学生优秀奖学金(一等)”,每人2000元;第六届“民族之星提名奖”获评学生自动获得“民族学生优秀奖学金(二等)”,每人1000元。
五、 材料报送
1.申报学生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第六届“民族之星”申报表》(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第六届“民族之星”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撰写个人事迹材料(需另附页),以第 三人称行文,各部分行文设小标题,内容真实突出,全文字数1500字左右。同时每名学生提交1张电子版1寸证件照(蓝色背景),发至董强老师邮箱2350565887@qq.com。
2.申报截止:时间5月14日11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