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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青年人才成长计划选聘工作的通知

2023-04-14  点击:[]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和我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细化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和《中共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配齐建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质增效,为有意愿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研究生搭建综合多元、富有实效的成长平台,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决定面向全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招聘“青年人才成长计划”兼职辅导员,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可放宽至入党积极分子;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热爱学生工作并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能力,担任过班长以上的主要学生干部;

4、具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并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能够做到学业与工作兼顾,学业成绩优良,有良好的时间管理能力;

6、原则上应保证在读研期间从事思政相关工作2年以上(含2年);

7、已获得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我校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2022级研究生。

二、工作内容

“青年人才成长计划”成员主要兼职从事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与专职辅导员协同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从事学校和学部(院)的教育、管理、成长服务等专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考核与待遇

1、“青年人才成长计划”成员由学校发放专项津贴;

2、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干部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对入选成员的工作按年度进行综合考核,对于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成员,将对其进行谈话提醒、警示,直至取消成员资格;

3、对工作满2年且培养期内考核合格的成员,学校将予以经历认定;对业绩突出者,学校将予以表彰,并优先推荐其从事党政机关或高等教育相关的工作。

四、招聘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填写《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青年人才成长计划”申报表》(附件1),征求对应辅导员、研究生导师、所在部院本科生学生工作负责人同意,将《申报表》、《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至所在学部(院)本科生学生工作办公室。

2、各学部(院)本科生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严格审核报名材料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评,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

3、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成立选聘工作委员会,并具体负责思政工作能力测试、心理测评和组织面试答辩,具体评审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学院材料上交要求

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按照上述要求,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于4月18日中午12:00前提交,纸质版交至综合楼425办公室王奥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1281692130@qq.com。

欢迎广大优秀学子踊跃申报青年人才成长计划!

                                                              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