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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查及助学金资格复查的通知

2023-02-24  点击:[]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助学金管理,提升助学金资金使用效率,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应助尽助,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大连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助学金资格复查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查及助学金资格复查,相关工作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查

各级队开展复查工作。针对学生经济实际进行复查。

1、如发现已获国家助学金学生退学、休学需停发助学金,如发现存在虚报或是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等,复查结果于3月1日前上报至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如发现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因新增重大疾患或重大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以级队为单位提交《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补充认定XXX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说明》,认定流程严格按照《2022-2023学年家庭困难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相关文件见附件)。学生需在27日10时前完成班级、级队的认定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工系统申请并提交《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补充认定XXX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说明》,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到综合楼425,电子版发送至ssduterqa@163.com,各级队需于3月2日前完成公示工作,并上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二、助学金资格复查

1、对于休学、退学等学籍异动学生以及在库状况变更为“不困难”的学生,自状态发生变化当月停发国家助学金;新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未获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可提交国家助学金资助申请。申请流程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学工系统申请时间截止到3月1日(学生在申请助学金时应选择“国家助学金(春季)”),各级队于3月1日前完成审批。

2、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将在收到相关材料后进行资格复核,并按复核结果在不超过助学金剩余预算总额度的范围内进行系统审批。

3、资助标准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特等225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2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二等1650元/人,分月发放。

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