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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10-09  点击:[]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统一安排,现启动2021-2022学年其他类型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类别

本次评选的奖学金分为两类:优秀类专项奖学金(不含国家奖学金、超高额奖学金)、清寒类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审原则

1、各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前40%。

3、清寒类奖学金的参评者须是2021年9月—2022年8月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请各年级仔细参阅各个专项奖学金的评审要求,并确保明晰所申请专项奖学金的成绩排名、颁奖、回访等评审附件条件,不符合要求或不履行基本义务的取消参评资格。

三、评审方式

按照“个人申报→年级评审→学院核验公示→学校审核”的流程进行评审。

1、实行个人申报制度,未主动申报视为主动放弃参评资格。

2、专项奖学金组织评审的时间:

(1)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申报、评审安排由各年级自行确定。请各年级务必于10月12日前完成评审和系统审批。

(2)曾宪梓奖学金,具体申报、评审安排由2021级自行确定。请2021级于10月12日前完成评审和系统审批。

(3)其他专项奖学金,具体申报、评审安排由各年级自行确定。请各年级于10月20日前完成评审和系统审批。

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