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答: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2、发展党员工作应坚持哪些原则? 答: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有计划发展的原则。 第二,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的原则。 第三,入党自愿的原则。 第四,个别吸收原则。 3、发展党员工作应抓好哪些环节? 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注意抓好以下环节: 第一,加强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 第二,坚持党员标准,把住党员队伍的“入口关”。 第三,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第四,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第五,坚持纠正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4、发展党员工作应遵守哪些纪律? 答:发展党员工作应遵守以下纪律: 第一,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不允许用不正当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 第三,发展对象未进行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发展对象入党前没有经过培训的,除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五,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不能个人说了算。 第六,必须履行入党手续。党支部对发展党员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5、发展党员工作应处理好哪些关系? 答:发展党员工作要处理好以下关系: 第一,数量与质量的关系。 第二,需要与可能的关系。 第三,重点与一般的关系。 第四,培养与发展的关系。 第五,入党自愿和党组织主动开展工作的关系。 6、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条件是什么? 所谓入党积极分子,是指学习和工作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近党组织,已经提出入党申请的非党同志。十六大党章第一条规定的,这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另外,一般说,还应具备以下五条: 第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二,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第三,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勇于进取,钻研技术、业务,在生产、工作、学习等方面做出成绩。 第四,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能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第五,本人政治历史清楚。 7、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是什么?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是: 第一,入党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党小组或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第三,党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衡量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党工委)备案。 第四,基层党委(党工委)接到党支部上报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如无不同意见,应及时向党支部下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由党支部按表内规定的项目负责填写和保管。 第五,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一般情况下应每年搞两次,分别于年中发展党员计划调整前和年末制定次年发展党员计划前,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态和变化情况进行,使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成为动态体系,做到有进有出,有增有减。 8、什么是申请入党的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他们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申请入党的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凡向党组织正式提出书面入党申请的人,均为申请入党的人;经党小组或团组织推荐,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已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了联系人,并经过了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近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 9、申请入党的人是否要经常写入党申请书? 申请入党的人向本单位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必经常写入党申请书。但可以经常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主动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党组织对每一位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都应该倾注满腔的政治热情,欢迎和鼓励他们政治上的选择。要及时指定党员同他们谈话,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帮助他们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10、申请入党的人工作调动后,是否还要再写入党申请书? 申请入党的同志工作调动后,原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与其他有关材料一并转给该同志所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以便新单位的党组织全面了解该申请人的情况,对该同志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入党的人一般不必再重新递交申请书。但申请人要主动向新调入单位的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及其他有关情况,争取新调入单位的党组织的教育、培养和帮助。如因某种原因,新调入单位党组织未收到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要向新单位的党组织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 11、怎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应从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人员中,即通常所说的“申请入党的人”中确定。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由党小组或共青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党支部一般应指定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并可根据每个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培养教育计划。 12、未提出入党申请的人能不能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小组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因此,未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不能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确有一些同志,积极上进,努力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但由于担心自己条件不够,而没有提出申请,对这样的同志,党组织应当进行教育和启发,使他们懂得要立志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就应当主动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表明自己政治上的选择和态度,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13、如何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入党申请书。 第二,自传。 第三,思想汇报。 第四,考察材料。 第五,本人向党组织交待、说明问题的材料等。 党支部应指定专人对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进行妥善保管。 14、对入党积极分子应进行哪些内容的教育?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懂得党在现阶段的总任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这就是教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 15、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有哪些? 培养和教育入党积极分子,通常采用的形式和方法有以下几种: 第一,指定专人培养。 第二,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如参加必要的党员大会、党日活动、听党课和优秀 党员事迹报告会等。 第三,要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提高。 第四,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其他有关情况。一般的每月口头,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如实地作汇报。汇报内容一般可分学习、思想和工作三个方面。 第五,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培训。 第六,定期分析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他们提出具体要求和帮助, 明确努力方向。 第七, 对一般培养对象和当年发展对象,进行不同层次的培养工作。 16、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内容有哪些? 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考察政治立场。着重考察他们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政治态度,特别是在重大思想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第二,考察思想觉悟。主要看他们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坚信共产主义,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否有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献身的精神,是否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是否对党忠诚老实。 第三,考察工作表现。主要看他们是否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认真负责做好工作,努力钻研技术、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四,考察组织纪律观念。主要看他们能否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社会秩序、社会公德,对于那些曾经违犯党纪国法的同志,要了解清楚他们是否有了正确的认识和改正的表现。 第五,考察群众观念。主要看他们能否广泛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是否坚持原则,敢于向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第六,还要考察他们本人的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 17、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方法有哪些?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考察意见要形成文字材料,肯定考察对象的成绩,指出缺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长和党支部分别将考察的意见认真负责地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考察的具体方法是: 第一,日常考察。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考察,可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汇报,了解他们的思想;也可以向群众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一贯表现和在关键时刻的表现。 第二,任务考察。党组织有意识地分配给入党积极分子一些工作和任务,或要求他组织一些活动,提出具体要求,观察其表现。 第三,活动考察。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一些活动,了解他们的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 第四,关键考察。观察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面前的态度和行动。这种关键时刻往往能深刻地反映出入党积极分子的觉悟程度。 18、入党积极分子如何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要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就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态度要端正。对党组织指出的缺点或提出的批评,要认真考虑,虚心接受,并在实践中加以改正。 第二,要克服困难,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自己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表明自己对党组织的服从和对党的事业的忠诚。 第三,要自觉接受并主动配合党组织对自己所进行的政治审查。要向党组织如实地表明自己的政治态度和政治观点,汇报本人的历史和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动提供需要证明或调查的线索,协助党组织搞清楚本人及社会关系有关问题。 19、对入党积极分子应如何管理?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管理,主要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第一,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如建立健全培养、考核、写实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制度,定期整顿队伍制度。这是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素质的关键一环。因此,党组织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制度,并要认真遵守执行。 第二,定期整顿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党组织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整顿,一般每年要进行一次。整顿中按照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根据本人的实际表现,决定取舍,不照顾情绪。表现突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 ,可列为发展对象。对那些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应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三,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调入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进行交接并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20、哪些人可以担任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 培养联系人主要任务是: 第一,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努力进取,端正入党动机,向模范党员学习。 第二,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和锻炼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21、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原单位党组织要做好哪些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岗位、部门,原单位党组织应将调出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以及培养、教育中的考察记录、鉴定和组织意见等材料,清点整理后转给入党积极分子调入单位的党组织。若不清楚入党积极分子调入单位的具体地点或名称,或不能确认调入单位党组织设置是否健全,可通过入党积极分子调入单位的上级党组织负责移交。 22、对于从外单位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应对他们做哪些工作? 调入单位党组织在收到调出单位党组织或上级有关部门转来的关于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情况材料后,要归入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档案。与此同时,调入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研究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原单位的材料,责成专人同新调入的积极分子谈话,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指定培养联系人。在对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和实施其他培养、教育措施方面,应与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一视同仁,在原单位已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宜在调入后即列为发展对象。应由调入单位党组织对其进行全面考察,确认其已经具备党员条件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23、发展对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时间不到一年,除个别表现特别突出者外,一般不宜过早确定为发展对象。 第二,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细则》规定,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未进行上述内容教育,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不了解或知之甚少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第三,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24、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有以下程序: 第一,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并要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第二,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第三,团组织推荐(限共青团员)。 第四,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5、确定发展对象应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坚持党员标准,全面衡量,特别要看其政治素质,不能只看其工作、学习好。对入党动机不端正,思想觉悟不高,政治品质不好的,工作学习表现再突出,也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第二,确定聘任、借调人员和临时工为发展对象,必须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要征求原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 第三,讨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时,应重视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的意见,因党小组对本小组联系和培养教育的对象比较了解。但必须明确,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不能仅以党小组讨论的意见来决定是否列为发展对象,也不能把党小组讨论作为检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的唯一依据。 26、怎样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 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不仅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利于加强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各级党、团组织应当十分重视做好这项工作。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应以团支部为单位,其工作程序是: 第一,团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初步提出推荐对象。 第二,团支部委员会将初步提出的推荐对象向党支部汇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 第三,在党支部原则同意的情况下,召开团支部大会,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拟推荐对象的情况,并由到会团员进行民主评议。 第四,团支部委员会将民主评议的情况和讨论的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一式三份报上级团委。 第五,上级团委在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团委会进行审议,并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将《推荐表》分别送给党委(党工委)和被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 第六,团组织书记由其上一级团组织参照上述程序进行推荐,并负责填写《推荐表》。 27、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应注意那些问题?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体现了共青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也是新时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党的事业培养接班人的重要措施。做好这项工作,共青团组织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加强对团员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特别要对他们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不断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 第二,把团干部和各项工作中的骨干作为重点推荐对象,有计划、有目的地对他们进行培养,使他们更快地成熟起来。 第三,逐步建立健全推荐制度,形成规范化的推荐工作程序。在“推优”过程中,团组织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党组织要对团组织的推荐工作及时地给予指导。 28、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继续做好如下工作: 第一,按照党员标准,向他们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 第二,要给他们分配较多、较有难度的社会工作,让他们在实践中继续磨练,使其早日成熟。 第三,要对他们进行较全面的政治审查。 第四,要组织他们参加入党前的短期培训。 29、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 第二,发展对象的政治态度,特别是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态度。 第三,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特别是在文革和1989年政治风波中的表现以及同“法轮功”邪教斗争中的表现。 第四,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与其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党组织要根据审查情况,对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大致内容包括:一是本人的自然概况;二是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三是本人政治历史及现实表现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30、如何审查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审查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首先要调查清楚发展对象亲身经历了哪几次重大的政治斗争。然后,要调查清楚发展对象在这几次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思想倾向,对重大原则问题的态度、认识和言行等。主要看他能否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旗帜鲜明地捍卫党和国家的利益,捍卫人民的利益;能否为了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勇于同一切错误思潮和倾向进行斗争;能否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否自觉清理思想,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31、发展对象的家庭成员指的是哪些人? 直系亲属,一般是指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他们的政治情况。 32、发展对象的主要社会关系指的是哪些人? 主要社会关系,一般是指与发展对象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等。审查发展对象的主要社会关系,并不要求对上述的每一个人逐个调查,而是要对那些与发展对象在政治上、经济上有密切交往的人进行审查。 3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时,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函调或外调?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经过党组织同发展对象谈话、查阅档案和其他有关资料,找本单位的有关人员了解后,仍有某些重要情况弄不清楚。这样,该单位党组织就要派人到外地或外单位就发展对象的有关问题进行外调,不便外调的也可以函调。外调或函调的问题,都必须是与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直接或间接紧密相关的。没有多大关系的问题,不需要函调或派人外调。 34、对发展对象入党前培训的内容和时间要求是什么? 对发展对象入党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新编本)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再作安排。 培训的时间一般为2至3天。学习要有必要的考核手段,学习结束时组织他们认真进行总结。党组织要把学习情况作为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 35、入党手续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党章和《细则》规定,入党手续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第二,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第三,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第四,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和政治审查。 第五,公示。 第六,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第七,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 第八,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第九,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和审查批准。 第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36、怎样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是由党组织指定。由党组织指定的,也要经本人同意,不做硬性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因培养联系人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也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37、发展对象自己约请入党介绍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发展对象要注意约请政治上坚定、责任性强,对自己比较了解的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不能约请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以及民主评议后的不合格党员和限期改正错误的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一般情况下也不宜约请亲属作自己的入党介绍人。 38、一名正式党员可否同时担任几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为了使入党介绍人能够认真担负起对被介绍人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责任,一般情况下,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做几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为此,党支部在指定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时就要注意。 39、入党介绍人应了解被介绍人哪些方面的情况? 入党介绍人介绍一个同志入党,对党组织和被介绍人都负有重要的政治责任。入党介绍人应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思想品质和经历,了解他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了解他的政治态度及其在生产、工作、学习中的表现和群众对他的反映。介绍人应将所了解到的上述情况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如实地向党组织汇报。入党介绍人了解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可以同介绍人一起工作、学习,进行家访、谈心以及向周围群众调查等方法。 40、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方式有哪些?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 个别访谈。即分别找有关人员进行个别了解,听取对发展对象的意见,个别访谈,群众一般没有顾虑,愿意讲真话,效果较好。 第二,召开座谈会。即找若干群众集体座谈对发展对象的意见。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意见,可以对某些问题展开讨论,加深了解,有利于统一认识。但个别人员可能会产生思想顾虑,会上不愿发表不同意见。 (注:座谈会要求原始记录) 第三,进行公示。这是近几年基层党组织创造的一种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好形式。即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主要经历、申请入党时间、支委会意见等)通过张榜、公告,或以会议的形式向党内外群众宣布。进行公示,透明度高,征求意见的范围广。 41、怎样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对申请入党的人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之一,必须严肃认真地填写。填写《入党志愿书》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的教育,将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和意义、填写内容和要求作仔细说明。申请入党的人应根据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不得有任何隐瞒或伪造。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第二,填写“入党志愿”这一栏时,应着重写本人对党的认识,实事求是地写出思想发展、变化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等。 第三,填写“本人经历” 这一栏时,应注意不要遗漏,时间衔接上不能脱节。 第四,“家庭主要成员”一栏,主要填写同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与自己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 第五,“主要社会关系”一栏,主要填写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戚等。 第六,“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说明,而在其他项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第七,某些项目没有内容,在填写时应注明“无”。 第八,《入党志愿书》中由党组织、入党介绍人填写的项目,在按规定填写后,应签名盖章并注明日期。 42、入党介绍人在《入党志愿书》上怎样填写自己的意见? 入党介绍人应本着对党、对被介绍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在被介绍人的《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应把在培养和考察过程中了解到的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作出全面评价,具体地填写出来,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不要只简单地填写“同意某同志入党”。对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也应如实地填写,不要以“希望”、“赠言”的方式来代替。 43、支委会在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后要进行哪些审查? 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前,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其有关情况进行审查。 第一,要审查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如何,以及能否正确对待组织考验等。 第二,要审查本人经历、家庭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填写是否清楚,与组织了解的情况是否一致。需要进行内查外调的问题,是否附有必要的材料,这些材料与本人所述情况是否一致。 第三,要审查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记录,审查党小组或团组织的推荐意见。 第四,审查入党介绍人填写的意见是否实事求是。经过审查,确认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手续完备,即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4、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第一,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主要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第二,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第三,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的情况及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第四,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第五,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第六,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4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要注意些什么?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要保证出席人数。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不足应到会人数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举行,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该改期召开。 第二,申请人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申请人不能参加会议或两名入党介绍人均不能参加会议时,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如一名介绍人不能出席会议,但在会前已将被介绍人的情况向支部作了负责的报告,可以召开支部大会。 第三,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支委会要通知支部全体党员。开会时,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发表意见。 第四,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6、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时,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表现。 第二,申请人的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 第三,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问题。 第四,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情况。 第五,对申请人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 47、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意见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对申请入党的人有不同看法和意见是正常的,要通过充分讨论,使大多数人统一认识,并在此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如果讨论中持两种意见的人数接近则不要匆忙表决,可暂时休会,待进一步酝酿后,提请下一次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48、支部大会对申请人入党(预备党员转正)以什么方式进行表决? 市委组织部舟组基[2004]6号文件《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试行)〉的通知》、区直[2004]12号文件《关于推行发展党员投票表决制的通知》,要求支部大会对吸收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采用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票等有关资料要求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用。 49、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有效票应如何计算? 支部 大会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以上,方为有效。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 50、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包括哪些内容?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讨论的情况(申请入党的人的主要优缺点),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采取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各是多少),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等。党支部要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51、支部报批的预备党员,经党委(党工委)批准后,要做哪些工作? 党支部接到党委(党工委)对支部报批预备党员的批准通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支委会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第二,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找本人谈话。对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要教育他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间进一步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争取按期转正。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同志应向本人说明未被批准的原因,肯定其优点,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鼓励其克服缺点,继续进步,接受组织教育,争取早日入党。 第三,将被批准接收的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小组过组织生活。 第四,要求入党介绍人继续做好对其介绍入党的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第五,按照区直[2003]15号文件精神,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 52、党总支在接收预备党员工作中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党总支负责审议党支部报批要接收的预备党员,主要责任是: 第一,了解、掌握发展对象的情况,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二,与支部一起搞好发展对象的考察和审查工作。 第三,审查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是否符合党员条件,以及入党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议,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党委(党工委)报告。 53、党总支如何审议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意见怎么填写? 党总支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认真负责的审议,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一环。审议内容为; 第一,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第二,通过同申请人谈话和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等。对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和在生产、学习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 第三,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党员条件,进行充分讨论,并提出能否接收预备党员的意见。 第四,在审议中,如发现发展对象不符合党员条件或入党手续不完备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党委(党工委)报告。 第五,党总支审查意见填写内容:经审查,同意支部意见,接收某某某为中共预备党员。 54、党委(党工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要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上级党组织批准发展对象入党前的谈话内容,应根据不同对象来确定,一般应从以下几方面对其进行考察和教育: 第一,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 第二,发展对象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无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 第三,发展对象思想觉悟和政治上成熟的程度。 第四,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和工作态度。 第五,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主要包括党的发展史和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宗旨、党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奋斗目标、党的基本路线、共产党员的条件)的理解和掌握的情况。 第六,发展对象对自己缺点和不足的认识及今后改进的打算。 第七,发展对象政治历史和其他方面的问题。 最后要简要归纳:肯定成绩,鼓励进步,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55、党委(党工委)在审批意见中,为什么要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预备期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重要时期,而且又关系到计算党龄问题,党员和党组织均需明确并记载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起止时间。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但是,有的预备党员由于某些特殊情况,党组织可以决定其预备期不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因此,党组织审批预备党员是应该注明预备期的具体起止时间,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并通知本人。 56、已调出的申请人能否在原单位办理入党手续? 申请入党的人调出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当认真负责地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能否发展入党,由调入单位党组织决定。 有的单位的党组织趁申请入党的人调动工作之机,不坚持原则,拿入党送人情,这是对党不负责任的表现,是党的纪律所不能允许的。遇到这种情况,调入单位党组织应予以抵制,并向上级党组织及时反映。上级党组织应严肃查处。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57、预备党员何时开始交纳党费?交纳党费标准及党费基数构成如何? 预备党员应从上级党委(党工委)批准其为预备党员那个月开始交纳党费。 交纳党费的标准: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按工资比例交纳党费: 一、教职员工(包括离退休教职工)以每月工资前五项与岗位津贴2(不含责任津贴)之和为党费计算基数,按下述比例交纳党费。 (一)在职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党费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每月党费计算基数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二、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58、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在上级党组织批准之前能否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应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才能生效。因此,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后开始。从支部大会通过到上级党组织批准这一段时间内,预备党员虽不参加组织生活,但是,为了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党组织可以吸收他们参加党组织的某些活动,预备党员也应当自觉地按照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59、党组织应如何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党组织应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使他们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第二,给预备党员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使他们在工作时间中经受锻炼,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三,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并要求他们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对他们存在的缺点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改正。 第四,要求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继续担负培养联系人的责任,督促和教育预备党员按照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组织要根据他们在预备期间的表现,以及对待缺点错误的认识和改正情况,按照党员标准,讨论并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60、在预备期间党组织发现预备党员的缺点或问题应如何处理? 在预备期间,党组织发现预备党员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缺点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提高认识,严肃认真地对他们进行批评和教育,帮助他们学会正确地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要求他们认真改正错误,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如果发现属于个人历史或社会关系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要教育本人对党忠诚老实,如实向党组织讲清楚;另一方面及时调查了解,弄清情况,作出总结。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出现的问题,不能采取到预备期满算总帐的不负责任的态度。 61、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工作有了变动,是否需要重新确定联系人? 入党介绍人在被介绍人尚未转为正式党员前工作有了变动,如果未离开同一单位,可以继续担负起对被介绍人教育和考察的责任,不必重新确定联系人。如果入党介绍人调离工作单位,无法继续履行入党介绍人的责任时,党组织应重新指定联系人。 6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为什么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写转正申请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凡是自己能写的,应自己动手写;自己确实不能写的可以请人代写,但要有本人签名或盖章。 要求预备党员本人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这是因为转正对一个预备党员来说,是郑重向党表明愿意承担一名正式党员必须承担的义务,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贡献自己的一切。这是不能有半点虚伪和强迫的,这也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党的观念和组织观念教育和考察的重要内容。 预备党员在转正申请中,要通过回顾总结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对照党员标准检查自己,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差距,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表明自己的决心。对于入党时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或在预备期间发生的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也应在转正申请中写清楚。转正申请要实事求是,不能为了按期转正而文过饰非,掩盖缺点和不足。 6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没有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应如何处理?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这项规定说明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该及时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并把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主要优缺点,向党支部作出比较系统的全面的书面汇报,以便党支部讨论自己的转正问题。有些预备党员由于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入党介绍人和党支部成员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之前,应找他们谈心,做好帮助教育工作,提醒预备党员主动写出转正申请,然后,交支部大会讨论,作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对于信念动摇、不愿继续当党员的,或经党组织提醒仍不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4、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调出和调入单位党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 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如果预备期已满,调出单位党组织应抓紧讨论他的转正问题。若因某些情况不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向预备党员调入单位党组织说明,并尽快办理转正手续。预备期未满的,调出单位党组织应把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其转正问题,由调入单位的党组织讨论决定,并办理手续。 调入单位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转来的有关材料和情况,要认真对待。不能因为不是本支部发展的党员而放松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或拖延讨论转正时间。如果缺少有关材料,调入单位党组织应主动与调出单位党组织联系。 65、预备党员能否提前转正? 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实践证明,这是对预备党员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比较适当的期限,时间短了难以起到预备期的作用。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表现突出,正说明他合格地经受住了党组织的考验,可以作为党组织决定其按期转正的依据。 66、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是否可以稍加提前或延后?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支部大会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如有特殊原因,支部大会不能按期召开,可以将讨论时间稍做变动,但不能推迟太久或提前太多,其转正或延长预备时间应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67、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指的是什么? 预备党员转正,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细则》规定的手续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其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8、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是什么? 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的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第一,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第二,入党介绍人、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及介绍人意见。 第三,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第四,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 69、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能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时,本人必须参加。若预备党员因病长期离开工作岗位治疗或休养,党组织可以根据病情,选择适当时间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对于因故或身体原因,本人不能参加支部大会的,可以延期讨论。 70、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赞成人数正好为有表决权党员半数时,应如何处理? 支部大会表决预备党员能否转正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如果赞成人数正好为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一般可以按下属情况处理:如果因党员对申请转正人的某些问题不清楚而出现意见不一致,党支部应介绍有关情况或加以说明,然后再进行表决;如果预备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党员对其能否转正有分歧,可以作出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如果支部大会上提出新的问题,一时难以弄清,可暂时休会,待查清问题后,在下一次支部大会上重新表决。 文献参考:中国教育文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