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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5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2025-12-29  点击:[]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落实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五个进一步到位”的重要要求,为实现学校“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思想基础的重要举措。现就学院党支部召开 2025 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开好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开展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决心和恒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二、时间要求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原则上要于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三、方法步骤

(一)深入开展理论学习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采取集体研讨、党课辅导、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其他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关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关于夯实高校党建工作基础等重要论述等;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和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

(二)联系实际查摆剖析问题

1.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要把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党支部从加强理论武装、执行上级组织决定、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监督、做好群众工作、抓好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组织党员从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加强党性锤炼、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改作风树新风等方面查找差距不足。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问题要分别形成问题清单(附件1)。设置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召开支部委员会,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查摆支部班子存在的问题,审议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附件 2)。

2.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提醒、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置党员等开展谈心谈话,征求党员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谈话要开诚布公讲不足、推心置腹提建议,既谈收获体会又谈差距不足,既谈自身缺点又谈对方问题,努力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实、把改进方向谈明白,消除隔阂、加深了解、增进信任。二级党组织要结合日常了解情况,对党支部组织生活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支部委员会进行谈话提醒。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开展。

1.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介绍组织生活会前期准备情况,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特别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上一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本年度查摆问题情况和下一步整改举措,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对支部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带头,党员逐一发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设置党小组的党支部,以支委会和党小组会的形式开展)。自我批评要言简意赅、直奔主题,防止谈工作多、谈问题少,重点报告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的认识体会、查摆的问题不足,并提出整改举措,每人发言4—5分钟。批评他人时,要直奔主题,不要绕来绕去,不能以建议代替不足。坚决防止批评他人一团和气、剖析原因浮于表面、不触及思想,形式不规范、不严肃、走过场等现象。

3.组织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开展,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进行,对党支部按照“好”“较好”“一般”“差”进行民主测评,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测评,并组织投票、计票。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1.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支部正式党员数的三分之一。会后,应将党支部测评分数(分数按照测评票中“总体评价”的分数计算,测评结果=总体评价分数总和/测评票数量)党员评定等次报学院党委备案。

2.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作出组织处置。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评先评优、考核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注意事项:(1)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2)对受党纪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党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党员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评定不合格等次。党员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不评定等次。党员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结案后,免予党纪处分或者不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按前款规定办理。

(五)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做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附件3)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附件4)报学院党委备案【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由党支部同步通过系统党建考核管理民主评议党员报送】。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上一年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党委要切实加强指导,把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作为管党治党的有力抓手,作为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会前,要指导党支部书记熟悉政策、明确程序、把握步骤,充分了解各支部准备情况。会中,要指派专人列席,把好会议质量关,并进行点评。对于会前准备不够充分、会中开展不够规范的要坚决纠偏、叫停,对问题突出的党员和党支部要及时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告。党委组织部将结合基层党建专项督导沉到一线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具体督导方案另行通知。

(二)突出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认真落实《中共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领导班子践行一线规则实施细则(修订)》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指导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力戒形式主义。党支部规范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切实发挥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支部功能、强化党内监督、解决矛盾问题的有效作用,不得层层转发文件,不得采取网络会议、线上投票等方式开展。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硬性要求党员撰写发言材料;防止简单片面地以测评票数评价党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低级红”“高级黑”。

各党支部应于2026年3月23日前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并向学院党委提交如下工作材料:

1. 党支部委员会及党员查摆问题清单;

2. 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模板;

3. 2025年度党支部委员会问题整改清单;

4. 2025年度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sdw@dlut.edu.cn,纸质版送至综合楼527党委办公室。

会议参考材料及学院领导班子联系党支部情况详见附件。

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宗老师 0411-62274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