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启动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博士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奖励名额
博士卓越奖学金:4
硕士普通国奖:13
博士普通国奖:4
推免国奖申请制:3
推免国奖评审制:3
二、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
1、所有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可参评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硕博连读博士生通过考核转入博士阶段的第一年和直博生第二年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所有博士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和直博生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学生可参评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2、参评研究生国奖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
(5)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并取得良好工作业绩或成绩者优先考虑。
(6)科研能力突出,参加重要科研项目,有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取得发明专利、获得校级以上科技奖励者优先考虑;参评科研成果应为取得大连理工大学学籍后、以大连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成果。
(7)原则上参评研究生要求在当前学业阶段获得过一次校“优秀研究生”称号;
(8)2021级及之后入学的研究生需满足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9)2024级研究生另需积极参加成长服务类活动,寝室建设情况良好,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个人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分。
4、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取消其研究生国奖相关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党纪、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参评学年必修课成绩不及格者;
(5)在学期间有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5、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超过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参评资格。如发现有重复使用,取消本年度的评奖资格。
三、博士卓越奖学金参评条件
1.卓越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在基本学制内的大连理工大学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即在校通过注册取得大连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研究生),不含博士一年级(直博生一、二年级)的学生。
2、参评博士卓越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
(5)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并取得良好工作业绩或成绩者优先考虑。
(6)科研能力突出,参加重要科研项目,有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取得发明专利、获得校级以上科技奖励者优先考虑;参评科研成果应为取得大连理工大学学籍后、以大连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成果。
(7)原则上参评研究生要求在当前学业阶段获得过一次校“优秀研究生”称号;
(8)2021级及之后入学的研究生需满足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9)2024级研究生另需积极参加成长服务类活动,寝室建设情况良好,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个人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分。
4、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取消其博士卓越奖学金相关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党纪、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参评学年必修课成绩不及格者;
(5)在学期间有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同一评奖年度内,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获奖学生要求至少获得过一次学校“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3.在基本学制内,可多次获得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但已作为获奖支撑材料的各类成果在后续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申报中不可重复使用。
三、评审办法
1.评审细则详见《软件学院、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比细则》。
2.答辩环节采用申请人公开答辩与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问相结合的形式。答辩预计个人PPT介绍3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以及相关要求
1.报送内容
(1)【腾讯文档】2025年软件研究生国奖&博士卓越奖学金评审报名https://docs.qq.com/form/page/DQWtKakVSYnVUVkhz
(2)附件6: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随腾讯文档提交)
(3)附件7: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随腾讯文档提交)
2.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9月21日24:00前。逾期不报材料,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3.请参选同学务必确保汇报的工作成果是参评期间的成果,硕士申请人必须为硕士阶段科研成果,博士研究生必须为博士阶段科研成果,其余时间的工作成果不可用于本次评选。一经发现有违规评选现象,取消此次参评资格。
4.科研积分认定时间为该学制内的累计成果,若此前获评过国奖或博士卓越,相关成果不可用于本次评选;同理,本次若获评,所有成果不可用于下次评选。违者取消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