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五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等要求,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获评2024-2025 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科研学习业绩突出,在国内、国际知名刊物上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或取得1项学术发明专利;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3.博士生参评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修完所有培养计划内课程并取得成绩;
4.同一学生在同一学业阶段(硕士、博士)的既往学年未获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
此外,在学术科研、组织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具有特别突出表现的学生,在满足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的情况下,经院级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核、推荐,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认定,可破格参加学校统一评审。每单位原则上至多破格推荐1名候选学生。
另:硕博连读博士生通过考核转入博士阶段的第一年和直博生第二年应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二、评选办法
“优秀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是我校研究生的最高荣誉, 授予在思想品德、学习学术、实践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能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学生。每学年按照各二级评审单位择优推荐、学校统一组织评选的方式选树 10 名(破格推荐获评人选除外),其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获评具体名额,由学校根据各二级评审单位推荐情况按比例确定,并于终评会前公布。学校初评、终评均采取差额 评选的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根据评审结果单独排序、择优晋级或获评;破格推荐候选人单独排序,获评人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不超过1人。获评学生同时获评“屈伯川奖学金”。
三、材料上报
请申报人于2025年9月21日(星期日)18:00 前,将相关材料打包报送至邮箱liujx.dlut@qq.com,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标兵申报表》(附件8,电子版,意见部分除导师意见外先空着);
(2)1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3)1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像素大于300万;
(4)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4-2025学年,1000字以内;
(5)相关证明材料:论文发表证明、获奖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成绩单等(扫描件),统一制作成一个PDF,大小不超过5MB。
注:材料按“1姓名-申报表(电子版)—2姓名-证件照(电子版)—3姓名-生活照(电子版)—4姓名-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5姓名-证明材料(扫描版)”顺序命名并放置同一压缩文件内,文件夹命名为“部院简称-研究生标兵-姓名”。
2.申报人还需提交《大连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标兵申报汇总表》(附件 9,电子版)。
3.答辩PPT(4分钟,电子版)。
四、评选安排(时间暂定)
1.学院初评:9月21日-9月22日
2.学校初评:9月26日-10月11日,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初评,确定并公布进入终评名单。
2.终评(预计,暂定):10月14日-17日,学校组织答辩评审会终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