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暨辽宁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学院(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和辽宁省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要求,现决定评选2017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并启动辽宁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
(一)成果申报
1.教学成果要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进教学模式与方法、强化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等方面。
2.申报的成果原则上应是在校、省或国家立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成果。成果需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1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具有创新点、示范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8人(含主持人)。
4.已获得过各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5.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采取限额申报。每个学部推荐不超过6项,每个独立建制的学院(含体教部)推荐不超过3项。
6.申报者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简表》(附件3),并准备跟成果密切相关的佐证材料电子文档。
7.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不受理教师个人申报,请各成果申报人通过所在的学部、学院(部)进行申报。
(二)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组织专家组对所申报的成果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及初评,并按序推荐,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4)。请于2017年11月24日前提交申报成果汇总表电子文档,便于设置账号密码。
2.请各成果申报人于2017年11月28日前登录“大连理工大学教学成果网”(http://jxcg.,帐号和密码另行通知)提交成果申报书、简表和佐证材料。各单位将纸质的校级成果汇总表、申报书和简表(一式1份,不包括佐证材料)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主楼西侧楼215室),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含汇总表、申报书、简表、佐证材料等)发送至邮箱zhangxj@。
3.联系人:张晓军 李宪坡;联系电话:84708593。
(三)成果评选
2017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将采取网评和会评的方式进行,具体评审要求和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申报人做好准备。
二、辽宁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的准备申报
1.各单位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梳理4年来所取得的教学成果,做好总结、整合和凝练工作,为正式申报做好充分准备。
2.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要求经过2年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
3.申报者暂时按照原“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5)准备材料。辽宁省教学成果奖的具体推荐事宜,待省教育厅正式下发通知后另行安排。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简表
附件4: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5: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推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