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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4级本科生全面实施导师制的通知

2015-03-31 教务办 点击:[]

各学部、学院:

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印发<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工办发〔2015〕3号)要求,现开展2014级本科生导师配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请各学部、学院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为2014级本科生配备导师,每5-8名学生配备1名导师;生师比较高的学部(学院)可自行与其他相关学部(学院)联系,组织跨学部(学院)聘请符合条件的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

各受聘导师需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开展工作,并按规定在《本科生导师指导手册》中做好相关记录。《本科生导师指导手册》由教务处统一印刷后送至各学部、学院教务办公室。

各学部、学院需填写《2014级本科生导师配备情况统计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把一份纸质版送交教务处教研科(主楼226室)备案,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各学部、学院在每学期末对导师指导学生情况进行检查,教务处将对各学部、学院导师制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抽查。

2014级本科生导师的聘任请于4月20日前完成。各学部、学院提交备案材料的日期截至4月30日,联系人:李宪坡;电话:84708593;E-mail:xpli@。

附件1:《2014级本科生导师配备情况统计表》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本科生导师制 2014级 通知
  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5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