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统一安排,现启动2024年社会捐赠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原则上面向基本学制内的全体研究生和博士生。若设奖单位在协议中明确限定年级、专业等要求,则以各专项奖学金协议具体要求为准。
二、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矢志科研攻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5、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专项奖学金:
(1)共产党员受到党纪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2)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者。其中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内不得参与专项奖学金申请;评审年度内受记过及以下处分者不得参与本年度专项奖学金申请;
(3)研究生课程阶段,评审年度内出现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专项奖学金申请;
(4)研究生课题阶段,评审年度内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专项奖学金申请。
(5)所在寝室未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三、奖学金设置及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
四、申报材料
1、申报同学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11月9日下午4点前通过问卷链接提交。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交材料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
2、提交材料列表及要求:
(1)《大连理工大学专项奖学金申报表》,暂不需要填写需要具体专项奖学金名称;
(2)成绩单电子版一份:学校正式成绩单(自助机器上打印版本)的电子扫描件(PDF格式);
(3)《软件学院、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研究生个人积分汇总表》;
(4)其他对应奖学金要求的各类材料;
(5)所有积分情况的佐证材料(电子版1份,所有证明需包含全部作者及排序、成果投稿及取得时间等详细信息)。
五、评审
1、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可以兼报,不能兼得。符合各专项奖学金要求的研究生,可同时申报多个奖项,但在问卷中需确定好专项奖学金意向排序信息。
2、由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进行材料初审,视报名情况将组织参评学生答辩,最终结果将结合个人积分和答辩情况综合确定;部分奖项由学校和企业联合评审,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