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快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构建新型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硕士研究生全面发展、多元成才。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决定开展专项突出硕士研究生提升奖助学金等级工作,奖励在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硕士研究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已获得二等、三等助学金,且在科技创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2021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认真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5.按时参加学校、所在学科专业、班级和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
6.2022–2023学年所学课程成绩均在及格(或通过)以上;
7.民主评议达到良好及以上;
8.非当年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升降档者。
三、奖励名额
全校共设20个奖励名额,其中2021级硕士生暂定6人,2022级硕士生暂定14人。学校可根据具体申报情况,调整名额分配比例。我院仅有一个推荐名额,将从各类申报人中选择相对最为突出者进行推荐。
四、评审工作安排
(一)申报阶段: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硕士生,可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1)和申报表(附件2实名版、附件3匿名版),并附个人获奖证明,上交至各学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学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并将推荐结果报送至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具体名额见附件4,若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学校评审阶段: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对所有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材料评审的方式,组织专家对各学部(学院)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初步获评名单。
(三)公示阶段: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初步获评名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获得提升奖助学金等级资格。
五、材料报送要求
1.请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其中匿名版材料不得出现姓名、学部院、学号等个人信息,不符合填报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
2.请申报人于10月22日12点前,将所有电子版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获奖证明等)打包发送至邮箱sunchuijin_97@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研究生专项升档材料”。
六、其他
1.评审内容为上一学年取得的成果,学生申报素材的规定时段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非规定时段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2.每学期末导师可根据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申请停发或减发表现较差的研究生的助学金。
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