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专栏


做好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及第二轮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预通知

2024年10月25日 16:46  点击:[]

各位同学:

为发挥奖学金激励和示范作用,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大工校发〔2024〕6 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 号)、《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及社会捐赠奖学金协议,现将 2023-2024 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社会捐赠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预通知如下:

一、奖项及评选方式

1、国家奖学金(增补名额):名额暂未下发,学院组织公开打擂评选。

2、国家励志奖学金:年级组织评选和等额推荐。

3、其他社会捐赠专项奖学金:年级组织评选和等额推荐。

二、重要说明

2024 年国家拟提升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至1万元/人,提升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至6000元/人,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预计补增,补增名额暂未下发。第一轮已经公示过的获奖名单不再进行重复打擂,除此之外,第一轮尚未推荐获评或候补的同学以及有意向申报第二轮国家奖学金评审打擂的同学请提前做好PPT评审打擂准备,等国家奖学金增补名额下来,很有可能仅在1天内完成报名及评审工作。有意向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他社会捐赠专项奖学金也请做好对应准备,配合年级组织评选和推荐。

三、评审原则

1、各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前40%。

3、请各年级仔细参阅各个专项奖学金的评审要求,并确保明晰所申请专项奖学金的成绩排名、颁奖、回访等评审附件条件,不符合要求或不履行基本义务的取消参评资格。

四、工作要求

1、实行个人申报制度,未主动申报视为主动放弃参评资格。

2、奖学金候选人应满足所申请奖项的成绩排名以及省份、院系、专业、年级等评审条件要求(附件1),获奖学生应履行参与颁奖座谈、企业回访和获奖反馈等基本义务。

3、本科生所有奖项均需通过大连理工大学学工一体化平台在线申报、审批,奖学金申请表须通过系统导出打印盖章,要求使用专用申请表的,专用申请表内容须与系统信息保持一致。

软件学院、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上一条: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委员会2024-2025学年(秋)推优结果公示 下一条:开展面向生源地为东北三省或与大连市企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者劳务合同的学生进行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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