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党员干部,值此“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五一”期间廉洁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电子红包、购物消费卡券、高档香烟酒水、名贵特产或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等;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特别是出入私人会所或居民小区“一桌餐”场所,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
三、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安排活动;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游玩、探亲访友或违反节假日公车封存管理使用规定;
五、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特别是分批多次宴请、豪华奢侈、餐饮浪费等不良行为;
六、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七、严禁违规巧立因公出行名目,借机转换报销节假日期间产生的个人费用;
八、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酒后驾车和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九、严禁违反节日值班值守制度、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酒后上岗、通讯不畅、滥用权乱作为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十、严禁不讲组织程序、不严格执行请销假及外出报备等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
清正廉洁自古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廉洁文化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要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过节更要“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