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生党支部:
按照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教办发〔2023〕48号)要求,第一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已按照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结合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等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现就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民主评议党员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管的重要形式,用好这一经常性手段,能有效加强党员党性锻炼,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认真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要围绕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来进行,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加快教育强国建设、服务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上来,统一到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学院事业跨越发展,推进“三大工程”建设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力推进一流大学加速卓越。
二、时间安排
中央要求,一般在2024年1月底前完成;考虑到学校工作安排等实际情况,务必于2月底前完成。
三、方法步骤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其中,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已于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按要求组织实施,现将民主测评有关步骤做以明确。
(一)开展民主测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全体党员对党支部按照“好”“较好”“一般”“差”进行测评,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测评。(测评表模板见附件2、附件3)
(二)确定评定等次。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和参加主题教育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正式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会后,应将党支部测评分数(分数按照测评票中“总体评价”的分数计算,测评结果=“总体评价”分数总和/测评票数量)和党员评定等次报所在二级党组织。
(三)评议结果运用。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统筹纳入2024年度学校“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推荐;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问题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置。
注意事项: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做好学习动员,组织党员学习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2023年度已学习过相关内容的,不用重复组织】,为开展民主评议打好思想基础。学院党委将指派专人列席党支部党员大会,确保民主评议党员扎实规范开展。列席指导人员要帮助党支部书记学习政策、明确程序、确保评议质量,要掌握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
(二)突出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民主评议工作。同时指导联系党支部民主评议开展。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党支部规范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切实发挥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支部功能、强化党内监督、解决矛盾问题的有效作用,不得层层转发文件,不得采取网络会议、线上投票等方式开展。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防止简单片面地以测评票数评价党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低级红”“高级黑”。
(四)强化结果运用。各二级党组织要综合党支部测评情况、党支部书记述职考核评议结果和对党支部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合理评定所属党支部等次,综合情况评定为“好”的,要作为2024年度学校“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各级各类创建等的重点推荐对象;综合情况评定为“差”的,要确定为后进党支部,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并加强建设指导,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问题突出的,要对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进行调整处置。
请各党支部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并于2月29日前将附件4: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党支部用)发送至学院党委邮箱:ssdw@dlut.edu.cn,表格中应包含本支部全体党员(不含保留组织关系人员)
中共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