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工程学科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成立了以六个研究所为依托的科研团队:软件工程研究所、智能系统研究所、机器学习研究所、大数据研究所、网络空间安全研究所、几何计算与智能媒体技术研究所。结合国家信息产业今后发展需求,进一步凝练学科优势领域和发展方向,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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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退寝管理规定

2016-11-18 曲成芳 点击:[]

为更好地加强研究生寝室管理,合理调配我院寝室资源,特别对部分研究生离校实习退寝管理工作做一下规定:

(1)  研究生退寝理由须充分合理,如参加校外实习须提前上交校外实习申请表。退寝理由经导师批准后才能开始后续流程。

(2) 退宿时先填写《软件学院研究生退宿审批表》,在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办下载中心下载。收拾房间、传达室签字、导师签字后送后勤部门C007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留存。

(3)  研究生应在每年9月份缴纳下一学年全年的住宿费,因退寝产生的退款按自然月计算,如:某学生10月12日退寝离校实习,12月15日返校重新申请入住,则10月和12月均按在校处理,只退返该生11月份的宿舍费100元。毕业生离校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8月的宿舍费不执行退返。退寝最短为3个月,即退款少于300元不予办理。退费结算时间在每年的6月。

(4)  退寝时传达室责任人应检查学生床铺、物品清理情况、回收房间钥匙才允许退寝。为了寝室的财务安全,严禁学生私自多配钥匙。

(5)  为节省学校资源,学生退宿后生活服务中心将对床铺重新分配使用。对于完全无人寝室将做断电封门处理。

(6)  学生退寝后学院将对清空的宿舍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已经办理退寝但仍住在寝室,或者返校却不及时办理住宿申请的学生将驳回原退宿申请,并通报批评。

(7)  学生实习完毕返校后应在两天内(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住宿申请,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将重新分配其寝室。申请住宿流程不变(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生活管理办公室->传达室领钥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请全院研究生按规定执行。

 

 

软件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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