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加强研究生寝室管理,合理调配我院寝室资源,特别对部分研究生离校实习退寝管理工作做一下规定:
(1) 研究生退寝理由须充分合理,如参加校外实习须提前上交校外实习申请表。退寝理由经导师批准后才能开始后续流程。
(2) 退宿时先填写《软件学院研究生退宿审批表》,在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办下载中心下载。收拾房间、传达室签字、导师签字后送后勤部门C007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留存。
(3) 研究生应在每年9月份缴纳下一学年全年的住宿费,因退寝产生的退款按自然月计算,如:某学生10月12日退寝离校实习,12月15日返校重新申请入住,则10月和12月均按在校处理,只退返该生11月份的宿舍费100元。毕业生离校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8月的宿舍费不执行退返。退寝最短为3个月,即退款少于300元不予办理。退费结算时间在每年的6月。
(4) 退寝时传达室责任人应检查学生床铺、物品清理情况、回收房间钥匙才允许退寝。为了寝室的财务安全,严禁学生私自多配钥匙。
(5) 为节省学校资源,学生退宿后生活服务中心将对床铺重新分配使用。对于完全无人寝室将做断电封门处理。
(6) 学生退寝后学院将对清空的宿舍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已经办理退寝但仍住在寝室,或者返校却不及时办理住宿申请的学生将驳回原退宿申请,并通报批评。
(7) 学生实习完毕返校后应在两天内(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住宿申请,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将重新分配其寝室。申请住宿流程不变(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生活管理办公室->传达室领钥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请全院研究生按规定执行。
软件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