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聚焦学校“学术大师、行业精英、工程帅才、治国栋梁”人才培养目标,贯彻“五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传承红色基因,建设“薪火·楷模”选育平台,发挥激励和示范作用,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工作,具体学院初评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选对象与条件
获评2023–2024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文化修养,模范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科研学习业绩突出,在国内、国际知名刊物上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或取得1项学术发明专利;
4.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5.博士生参评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修完所有培养计划内课程并取得成绩;
6.同一学生在同一学业阶段(硕士、博士)的既往学年未获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
此外,在学术科研、组织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具有特别突出表现的学生,在满足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的情况下,经院级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核、推荐,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认定,可破格参加学校统一评审。每单位原则上至多破格推荐1名候选学生。
(二) 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人需于2024年9月25日上午8点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邮箱sunchuijin_97@163.com.
(1)《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标兵申报表》
(2)1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3)1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像素大于300 万;
(4)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3–2024学年,1000字以内;
(5)相关证明材料:论文发表证明、获奖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成绩单等(扫描件),统一制作成一个PDF,大小不超过5兆。
注:材料按“1申报表–2证件照–3生活照–4个人事迹材料–5证明材料-6汇总表”顺序放置同一文件内,文件夹命名为“研究生标兵–姓名”。
(三) 评选安排
1.初评: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初评,确定并公布进入终评名单(硕士占比60%,博士占比40%)。
2.终评:学校计划于10月中上旬组织线下答辩进行终评,终评形式为4分钟自我陈述和2分钟评委提问。终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硕士、博士研究生根据评审结果单独排序,前6名硕士研究生和前4名博士研究生获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其中破格推荐候选人入选人数各不超过1人。获评学生同时获评“屈伯川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