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专栏


软件学院开展2022-2023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16日 08:25  点击:[]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 育大会精神,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相 关要求,传承红色基因,丰富“薪火·楷模”选育平台内容, 选树优秀学生典型,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培养德智体美 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大连理工大 学学生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现将大连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标兵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基本条件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学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纪处理;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察学年内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学年获得学分不低于24学分(2019级学生按不低于30学分执行);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考察周期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评奖;

6.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三)推荐条件

1.满足评选基本条件;

2.道德品质优秀,班级全员民主评议排序前40%;

3.考察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候选人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评奖);

4.根据《大连埋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以及精神文明奖学金,同时获得其他两项以上(含两项)奖学金的学生可向学院自主申报,学院至多推荐两人至学校参评。

5.特殊表现突出推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 方案》,强化评价导向,完善学生评价体系,如学生在思想品德、社会工作、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文体竞赛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并产生一定影响力,推荐条件可放宽评选时无重修课程且所在班级全员民主评议排序前40%,其他奖学金数量不限。

二、材料上报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7项材料:

1 .《大连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

2 .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022-2023学年成 绩单(扫描电子版);

3.1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4 .1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照片在300万像素以上;

5 .个人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 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2-2023学年,3000字左右。

 注:材料按“1申报表(电子版) - 2成绩单(扫描版) -3证件照(电子版) - 4生活照(电子版) - 5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顺序放置同一文件内,文件夹命名为“软件-姓名”。

6.《大连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7.答辩PPT,4分钟(电子版)

各年级请于9月18日12:00前报送上述材料至邮箱ssdutjxj@163.com。

(三)评选安排

本次评选采用“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推荐”→“学校终审打擂”的流程进行。

1.学院初评时间:9月18日(暂定),具体安排等待后续通知;

2.学校终评时间:

9月22日(暂定)通过线下打擂形式开展以特殊表现突出推荐类型人员复评,复评形式为4分钟自述和2分钟评委提问。

9月27日(暂定)通过线下打擂形式开展终评,终评形式为4分钟自述和2分钟评委提问。

(四)奖励办法

获得“优秀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自动获得“屈伯川奖学金”20000元,并具有参评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等)的资格。

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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